.samsung 新顶级域申请书

注:此译文由谷歌提供翻译,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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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 SDS 有限公司向 ICANN 提交新 gTLD 申请

字符串:samsung

最初发布时间:2012 年 6 月 13 日

应用程序ID:1-955-67484

 

申请人信息

 

  1. 法定全名

三星SDS有限公司

 

  1. 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

707-19

江南区驿三2洞

首尔,135-918

韩国

 

  1. 电话号码

+82 70 4317 8217

 

4.传真号码

+82 2 2028 0011

 

  1. 如果适用,请提供网站或 URL

http://www.sds.samsung.co.kr

 

主要联系人

 

6(a). 姓名

申裕贞

 

6(b). 标题

三星集团域名管理

 

6(c). 地址

 

6(d). 电话号码

+82 70 4317 8217

 

6(e). 传真号码

 

6(f).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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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联系人

 

7(a). 姓名

Yujeong Shin女士

 

7(b). 标题

三星集团域名管理

 

7(c). 地址

 

7(d). 电话号码

+001 82 70 4317 8217

 

7(e). 传真号码

 

7(f).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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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成立证明

 

8(a). 申请人的法律形式

公司

 

8(b). 请说明定义 8(a) 中所识别实体类型的具体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申请人公司名称为 SAMSUNG SDS CO., LTD

三星 SDS 有限公司依据韩国商法第 4 章成立。

 

8(c). 附上申请人成立的证据。

此表单上不显示附件。

 

9(a). 如果申请公司是上市公司,请提供交易所和代码。

 

9(b).如申请实体为子公司,请提供母公司名称。

 

9(c). 如果申请实体是合资企业,请列出所有合资伙伴。

 

申请人背景

 

11(a). 所有董事的姓名及职位

KESIG LEE 高级执行副总裁⁄执行副总裁

KOH ALFRED SOONDONG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SUNGHOON GHIM 高级执行副总裁

 

11(b). 所有高级职员和合伙人的姓名和职位

 

11(c). 持有至少15%股份的所有股东的姓名及职位

 

11(d). 对于没有董事、高级职员、合伙人或股东的申请实体:所有负有法律或行政责任的个人的姓名和职位

 

申请的 gTLD 字符串

 

  1. 提供申请的 gTLD 字符串。如果是 IDN,请提供 U 标签。

三星

 

14(a). 如果是 IDN,请提供 A 标签(以“xn--”开头)。

 

14(b). 如果是国际化域名 (IDN),请提供该字符串的英文含义或重述,即申请人认为该字符串的字面含义描述。

 

14(c). 如果是 IDN,请提供标签的语言(英语)。

 

14(c). 如果是 IDN,请提供标签的语言(参考 ISO-639-1)。

 

14(d). 如果是 IDN,请提供标签的文字(英文)。

 

14(d). 如果是 IDN,请提供标签的文字(参考 ISO 15924)。

 

14(e). 如果是 IDN,请按照 Unicode 格式列出 U 标签中包含的所有代码点。

 

15(a). 如果是 IDN,请附上拟议注册机构的 IDN 表。

此表单上不显示附件。

 

15(b). 描述所提交的 IDN 表格的制定流程,包括咨询和使用的来源。

 

15(c). 根据相关的 IDN 表,列出所申请的 gTLD 字符串的任何变体字符串。

 

  1. 请描述申请人为确保所申请的 gTLD 字符串不存在已知的操作或渲染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如果已知存在此类问题,请描述将采取哪些措施在软件和其他应用程序中缓解这些问题。

不适用

 

  1. (可选)根据国际音标提供标签的表示(http://www.langsci.ucl.ac.uk/ipa/)。

 

使命/宗旨

 

18(a). 请描述您提议的 gTLD 的使命/目的。

三星SDS提出的新通用顶级域名(gTLD)旨在防止第三方滥用注册,保护包括三星在内的三星集团的在线品牌,并通过使用公司名称的域名使用进一步提高全球知名度。

 

三星SDS提出的新通用顶级域名(gTLD)的主要用户将是三星SDS、三星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每个主要用户预计将使用包含产品或服务或董事会成员姓名的字符,例如product-name.SAMSUNG(或product-name.삼성)或director-name.SAMSUNG(或director-name.삼성)。

 

SASMSUNG SDS 提出的新通用顶级域名 (gTLD) 主要用作市场营销手段。由品牌和公司名称或董事会成员名称组合而成的域名,本质上可以阻止第三方注册,同时,由于包含产品或服务名称的字符组成的域名有望在全球范围内使用,因此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声誉的营销效果。

 

为了确保三星SDS提出的新通用顶级域名(gTLD)的稳定运营,注册系统采用了韩国互联网振兴院(以下简称“KISA”)的系统,并为注册系统运营所需的人员提供支持。KISA的系统由双重系统和备份系统组成,以确保运营的连续性。根据法律规定,KISA是韩国通信委员会的下属机构,这意味着国家将确保注册运营的连续性。KISA最近因其在过去25年中稳定运营韩国国家域名.kr而获得认可,并获得了ICANN颁发的“优异证书”。

 

18(b). 您期望您提议的 gTLD 将如何使注册人、互联网用户和其他人受益?

希望通过利用与三星 SDS、三星集团和三星关联公司的商品或服务相关的角色,增加客户的便利性,从而提高品牌价值并改善公司形象。

 

由于新 gTLD 的注册资格仅授予三星 SDS、三星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因此预计滥用注册等对互联网用户产生负面影响的活动将被最小化,从而为保护知识产权做出重大贡献。

 

三星SDS提出的新gTLD制定了以下注册政策以满足这些期望和预测。

 

新 gTLD 域名注册政策

 

第一条(目的)

本条例旨在规范三星SDS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星”)新通用顶级域名(New gTLD)的管理事宜。

 

第二条(注册人资格)

新gTLD域名注册人仅限于三星公司员工或总部、分公司及合作伙伴,不受任何国家限制

 

第三条(报名期限)

1至10年

 

第四条(报名费)

1.域名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应当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缴纳域名注册费。

  1. 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向三星公司支付域名注册或续费的维护费。

 

第五条(注册要求)

  1. 字母[A 至 Z]或[a 至 z]、韩文音节(完整韩文11,172个字符)、数字[0 至 9]和连字符可用于域名。
  2. 域名长度至少为3个字符,最多为63个字符。如域名包含韩文音节,则至少为1个字符,最多为17个字符。
  3. 域名不能以连字符开头或结尾,且第三个字符和第四个字符不能连续使用连字符。

 

第六条(注册人的责任)

  1. 注册人应当确保域名注册记录中的所有信息是最新、完整和准确的。
  2. 注册人信息中,注册人姓名或注册人电子邮件至少有一个必须是与 SAMSUNG SDS、SAMSUNG 集团或 SAMSUNG 关联公司相关的信息。
  3. 域名注册后,注册人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侵犯他人权利和违反法律。

 

第七条(域名注册)

  1. 可通过 ICANN 认可的注册商注册新的 gTLD 域名。
  2. 域名注册申请由注册人通过注册服务机构提交,注册服务机构必须向三星提交以下事项。

- 域名

- 名称服务器信息

- 域名注册期限

- 注册局和注册商决定的其他问题

  1. 三星必须按照第2条规定的数据将域名注册到数据库。但是,如果预计同时收到多个申请或引入新域名,则出于域名争议预防和公共利益的考虑,可能会采用其他注册方式。
  2. 为了域名的稳定运行和公众的利益,三星不得注册由第 10 条中的字符串组成的新 GTLD 域名。

 

第八条(登记记录变更)

  1. 注册人可以通过注册服务机构修改其域名的注册记录。
  2. 三星电子收到注册人修改注册记录的请求后,应在数据库中更新注册人的信息。

 

第九条(终止注册/删除域名)

  1. 自确认登记记录不完整、不正确之日起已超过30天;

2.自注册人提出删除域名请求之日起已超过30天;

  1. 超过有效期45天仍未缴纳费用的;
  2. 自确认注册人不符合第2条或第4条规定要求之日起已超过30天。

 

第十条(保留名称)

三星限制新通用顶级域名 (gTLD) 的注册至少由以下字符组成。当 ICANN 或 GAC 要求添加限制字符串或韩国时代发行的字符串时,该列表可能会更新。

 

  1. 双字符的字符串。

2.ICANN指定的保留名称。

  1. ISO 3166-1 列表中包含的所有国家和地区名称的缩写(英文)。

4.联合国地名专家组,《地名标准化技术参考手册》第三部分“世界国家名称”。

  1. 以联合国所有6种官方语言列出的联合国成员国名单。
  2. 损害大韩民国公共道德及公共利益的人物。

 

第十一条(保留名称的解除)

若限制字符串存在以下情况,可向ICANN建议解除限制或依据国立韩国语研究所提供的标准韩国语词典释放保留名称:

 

  1. 与全球认可的商标相关的有限字符串字符。

2.与全球认可的产品相关的有限字符串字符。

3.与全球公认的品牌相关的有限字符串字符。

4.限制与提高韩国公共利益有关的字符串字符。

5.其他个人或公司对字符串字符享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 解决政策遵循ICANN采用的授权后争议解决程序(PDDRP)和注册限制争议解决程序(RRDRP),解决程序在三星的争议解决中心(秘书处)进行。
  2. 根据委员会的要求锁定域名注册记录,三星公司或注册服务机构应当锁定该域名的注册记录。
  3. 三星或注册商应在下列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
  4. PDDRP 或 RRDRP 项下的裁定已经最终确定;
  5. 法院命令已经生效。

 

18(c). 您将采用哪些运营规则来消除或尽量减少社会成本?

SAMSUNG SDS 提出的新 gTLD 域名不太可能出现多个申请,但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处理。我们将按照域名申请提交注册政策第 7.2 条所要求信息的顺序,按照申请提交的顺序进行处理。

 

但是,必须彻底审查其是否符合以下注册要求,才能获得注册许可。为防止不当注册或禁止使用的注册,保留名称的注册受到限制。

 

注册要求

  1. 字母[A 至 Z]或[a 至 z]、韩文音节(完整韩文11,172个字符)、数字[0 至 9]和连字符可用于域名。
  2. 域名长度至少为3个字符,最多为63个字符。如域名包含韩文音节,则至少为1个字符,最多为17个字符。
  3. 域名不能以连字符开头或结尾,且第三个字符和第四个字符不能连续使用连字符。
  4. 注册人仅限于三星SDS、三星集团、三星关联公司。
  5. 注册人信息中,注册人姓名或注册人电子邮件至少有一个必须是与 SAMSUNG SDS、SAMSUNG 集团或 SAMSUNG 关联公司相关的信息。
  6. 注册人应确保所有 Whois 信息都是最新的、完整的和准确的。

 

保留名称

  1. 双字符的字符串。

2.ICANN 指定的保留名称。

  1. ISO 3166-1 列表中包含的所有国家和地区名称的缩写(英文)。
  2. 联合国地名专家组,《地名标准化技术参考手册》第三部分“世界国家名称”。
  3. 以联合国所有6种官方语言列出的联合国成员国名单。
  4. 损害大韩民国公共道德及公共利益的人物。

 

解释注册人的费用优惠

三星SDS提出的新gTLD注册费用为每年100美元,多年注册或多次注册无费用优惠。

 

三星SDS预测,相对于暂时的价格利益,公司的反驳和营销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利益,理由如下。

 

仅在2009年至2010年短短两年间,就有数个以不正当目的或域名抢注者身份注册的通用顶级域名(gTLD)和国家代码顶级域名(ccTLD)通过WIPO争议解决机制被收回。预计此类案件还会更多。被收回的域名仅仅是“SAMSUNG.**”或“삼성.**”,这需要持续的监控、人员投入和高昂的投资。

 

尽管三星 SDS 将新 gTLD 的注册资格限制在三星 SDS、三星集团和三星关联公司范围内,但仅从预期不再持续监控和收集以不正当目的或网络抢注者注册的域名这一点来看,就已经带来了非常大的好处。

 

如果新通用顶级域名 (gTLD) 获得授权并投入使用,它将使用与 SAMSUNG SDS、三星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字符串,或董事会成员名称,例如 product-name.SAMSUNG(或 product-name.삼성)和 director-name.SAMSUNG(或 director-name.삼성)。该组合或品牌名称、公司名称或董事会成员名称,有望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不仅能够有效阻止第三方注册,还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无法转化为价值的营销效应。

 

 

注册期限和注册费增加

已执行新 gTLD 注册局-注册局协议的 ICANN 认可注册局将可以选择获得初始域名注册,注册期限为 1 至 10 年,由注册局自行决定。

 

由于三星 SDS 不打算在未来几年(至少三年)内考虑任何影响注册费的因素,例如通货膨胀,因此注册费不予上调。但是,如果注册费上调,已签署新通用顶级域名 (gTLD) 注册局-注册局协议的 ICANN 认证注册局应提前至少一百八十 (180) 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任何费用上调(包括取消任何退款、返利、折扣、产品搭售、合格营销计划或其他旨在降低注册局费用的计划后的费用上调)。此外,注册局还应遵守并执行注册局协议第 2.10 条的规定。

 

2.10 注册服务费用。

(a)对于初始域名注册,注册管理机构应提供

每位已签署顶级域名 (TLD) 注册管理机构-注册商协议的 ICANN 认可注册商,均应在不少于三十 (30)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任何费用上涨(包括因取消任何退款、回扣、折扣、产品搭售或其他可降低注册商费用的计划而导致的费用上涨,除非此类退款、回扣、折扣、产品搭售或其他计划的期限有限,且在提供时已向注册商清晰明确地披露)。注册管理机构应向注册商提供获取一至十年初始域名注册期限的选择,具体期限由注册商自行决定。

(b) 关于域名注册续费,注册管理机构应提前至少一百八十 (180) 个日历日,向已签署 TLD 注册管理机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的 ICANN 认可的注册管理机构提供任何费用上涨的书面通知(包括取消任何退款、返利、折扣、产品搭售、合格营销计划或其他旨在降低注册管理机构费用的计划所产生的费用)。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关于域名注册续费:(i) 如果最终费用低于或等于 (A) 自生效日起至生效日后十二 (12) 个月期间的 TLD 注册初始费用,或 (B) 针对

后续期间,注册管理执行机构根据本第 2.10(b) 条第一句在拟议费用增加生效日前十二 (12) 个月内发出通知的费用;以及 (ii) 注册管理执行机构无需就第 6.3 条规定的可变注册管理机构级费用的征收发出任何费用增加通知。注册管理执行机构应向注册商提供以当前费用(即任何通知增加之前的费用)获得域名注册续费的选项,续费期限为一至十年,由注册商自行决定。

 

(c) 此外,注册管理机构必须对域名注册续费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续费”)。在确定续费时,每次域名注册续费必须与续费时所有其他域名注册续费相同,且该费用必须考虑续费时普遍适用的任何退款、返利、折扣、产品搭售或其他计划。第 2.10(c) 条的前述要求不适用于以下情况:(i) 如果注册商已向注册管理机构提供文件,证明相关注册人在与注册商的注册协议中明确同意在域名首次注册时支付更高的续费,并且已向该注册人清晰且显著地披露此类续费,则确定续费;(ii) 根据合格营销计划(定义见下文)折扣后的续费。双方承认,本第 2.10(c) 条旨在禁止注册管理机构在未经相关注册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域名首次注册时实施滥用和/或歧视性续费行为,本第 2.10(c) 条应广义解释为禁止此类行为。就本第 2.10(c) 条而言,“合格营销计划”是指注册管理机构提供折扣续费的营销计划,前提是满足以下每个条件:(i) 计划和相关折扣的提供期限不超过一百八十 (180) 个日历日(将连续的、实质上相似的计划合并起来以确定计划的日历天数),(ii) 所有 ICANN 认可的注册商都享有相同的机会来获得此类折扣续费; (iii) 该计划的意图或效果并非排除任何特定类别的注册(例如,大型企业持有的注册),亦非提高任何特定类别注册的续费。本第 2.10(c) 条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根据第 2.10(b) 条所承担的义务。

(d)注册管理执行机构应自行承担费用,为 TLD 提供基于公共查询的 DNS 查找服务(即运营注册管理 TLD 区域服务器)。